二、基層黨的組織建設
1、基層黨的組織設置形式:設置基層黨組織必須遵循以實際工作需要、黨員人數(shù)、組織批準的設置原則,但在三者中必須遵循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總原則。在實際工作需要的原則下還產生以生產經營單位和黨員居住地設置的一般性原則。
2、黨的組織設置的一般操作程度
在新成立的單位或新組建的社區(qū)、自然村落、生產經營的社會事業(yè)單位設立新的基層黨組織,必須要在上級組織的指導下進行。
按照黨章規(guī)定(第29條)的要求,基層社會單位要按照黨員人數(shù)擬定出建立基層黨委或黨總支或黨支部的初步設想,由上級組織確定籌備新建組織負責人著手開展組建工作。
在黨員人數(shù)已經明確的情況下,上級組織批準建立新建黨組織,在黨員正式黨組織關系基本接轉完成后,適時召開成立大會,產生新建基層黨組織委員會。如果選舉條件尚未成熟,可由上級組織直接指派新建單位的黨組織負責人(直接任命書記和副書記),確保組建新單位的同時同步組建黨組織,保障黨的領導無盲區(qū),黨建工作無空白,待條件成熟時再適時召開選舉大會,產生新的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
3、按黨員人數(shù)的原則設立黨委、總支、黨支部的有關要求
①黨委
設置條件:黨員100名以上。不滿100名黨員的單位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也可以設立黨委。委員會一般設委員7-9人,必要時可設至11人,其中書記1人,副書記1-2人。委員會一般任期3年。
委員會委員經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條例規(guī)定黨員500人以上的應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②黨總支
設置條件:黨員50-99人。不滿50人黨員的單位,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也可以設立黨總支。(但建立黨總支的前提條件必須是成立2個以上黨支部)。黨總支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7人,書記1人,副書記1人,必要時可增設1名副書記。委員會任期3年。委員會經黨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在新當選委員會中等額選舉產生,委員工作分工決定。委員分別設組織、宣傳、紀檢等。
③黨支部
設置條件:正式黨員3-50人。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lián)合支部。黨支部委員會的設置和職數(shù),應根據(jù)黨員人數(shù)和工作需要來確定,黨員人數(shù)超過7名的,應設置支部委員會。支委人數(shù)不應超過或等于支部正式黨員的半數(shù),一般以3-7人為宜。一般設書記1人,副書記若干人,并根部支委名額的多少和實際需要,酌情設置組織委員、紀律檢查委員、宣傳委員、保密委員、保衛(wèi)委員、青年委員、統(tǒng)戰(zhàn)工作委員。黨員少的支部,也可設3名支委(一般設正、副書記和組織委員),或不設立支委會,只設正、副書記。支委名額少的支部,一個委員可以兼管幾個委員的工作。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期滿后應按時改選。委員如有缺額應當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及時補選。
4、基層黨組織委員會書記和各委員的職責
①黨支部書記的職責
黨支部書記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按照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決議,負責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根據(jù)《黨章》規(guī)定,主要有以下職責:
1、負責召開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討論和組織檢查支部工作計劃、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了解執(zhí)行中的問題和反映,按時向黨支部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3、了解掌握黨員群眾的思想、工作和學習的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細想政治工作。
4、同群眾保持密切的聯(lián)系,交流情況,支持他們的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5、抓好支部委員會和黨員的學習。學習黨的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知識;學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學現(xiàn)代化科學技術知識;學法律知識;學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等。
6、按時進行“三會一課”,嚴格組織生活。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認真搞好支委會的自身建設,加強班子團結,充分發(fā)揮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作用。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
7、同組織委員一起做好經常性的黨員發(fā)展工作,不斷壯大黨的隊伍。加強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重視在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發(fā)展黨員,抓好預備黨員的繼續(xù)培養(yǎng)、教育和轉正;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切實抓好黨員管理教育工作。
8、抓好對支部委員會一班人和黨員的監(jiān)督工作,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教育黨員和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②黨支部副書記職責
黨支部副書記協(xié)助支部書記開展工作,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1、在黨支部委員會領導下,協(xié)助支部書記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
2、認真做好黨員、群眾的政治思想工作。
3、協(xié)助單位負責人抓好本單位隊伍建設等工作。
4、積極幫助行政領導完成業(yè)務工作任務。
③黨支部組織委員職責
黨支部組織委員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分工負責支部的組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做好支部組織工作。根據(jù)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按黨章規(guī)定,積極做好黨支部換屆改選的準備工作。
2、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組織黨課學習,做好對黨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收集、整理黨員的模范事跡,及時向支部提出表揚和獎勵建議。
3、負責做好發(fā)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并負責做好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工作,正確掌握發(fā)展黨員的標準,按照發(fā)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提出發(fā)展黨員工作計劃,辦理接受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xù)。
4、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做好黨內統(tǒng)計工作。
④黨支部宣傳委員職責
黨支部宣傳委員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分工負責支部的宣傳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并組織實施。根據(jù)上級黨支部的指示,結合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加強黨員教育工作計劃和意見。組織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知識和優(yōu)良傳統(tǒng),學習時事政策,完成上級布置的學習任務。
3、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指導本單位群眾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文化體育活動,活躍單位文化體育生活。
4、加強單位宣傳陣地建設,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占領單位思想文化陣地。
⑤黨支部紀律檢查委員職責
黨支部紀律檢查委員在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分共負責紀律檢查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黨支部的作風建設,經常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教育,不斷提高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防止和糾正不正之風。
2、保障和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經常檢查黨員執(zhí)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情況。嚴格執(zhí)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3、對黨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黨員執(zhí)行黨章和黨的紀律的情況,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違反黨的紀律的案件。
4、負責受理黨員和群眾的來信來訪,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對他們進行有針對性的幫助、教育工作,鼓勵他們改正錯誤、積極工作。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和本單位紀律檢查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