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入圍體檢考生(見附件):
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黑色水筆,、鉛筆,,于明天(7月12日)上午9:10在我院龍灣院區(qū)行政后勤樓2樓食堂集合。現將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時參加體檢,,謝絕家屬陪同。不按時到指定地點集中的作為自動放棄處理,。
二,、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發(fā)現頂替者,,取消體檢資格。
三、考生應在《體檢表》上如實填寫病史,,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四,、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五、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考生須在當天參檢前保持空腹。不要穿胸前帶有亮片或金屬的衣服以免影響檢查,,女性受檢者不要穿連褲襪,。
六、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憑醫(yī)生證明,,事先告知體檢工作人員,,勿做X光檢查。
七,、對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可當場申請復檢,經同意后安排當日復檢,;對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可當場申請復檢,,經同意后安排當場復檢,。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在體檢初檢醫(yī)院進行。需要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如考生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檢查的,,當場簽字確認,視為放棄該項檢查,。
八,、請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若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會影響聘用,。
九、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十、體檢醫(yī)師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的相應檢查,、檢驗項目。
十一,、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復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復檢原則上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有關費用自理,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核對象,。
十二,、在體檢過程中考生須服從帶隊人員管理,不得向醫(y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打聽體檢結果,,不得擅自離開,。體檢結束后立即開通手機,保持通訊暢通(以注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為準),。
十三,、在體檢過程中有舞弊或其它違紀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