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門,各相關項目負責人: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監(jiān)察廳、科技廳、教育廳和財政廳聯合印發(fā)文件《浙江省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辦法》的通知(浙監(jiān)[2012]32號文件)和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貫徹執(zhí)行《浙江省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辦法》(浙教電傳[[2013]1號文件)精神,現將我校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學院、部門要高度重視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按照《辦法》規(guī)定和本通知要求,做好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工作。
二、各項目負責人要如實、認真填寫《浙江省高校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一覽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一覽表》),各學院要做好初審工作。學校科技處、社科處、計財處將對信息進行審核,學校監(jiān)察處、審計處將對公開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本次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范圍為截止2016年1月1日之前的所有立項項目(包括學校縱向項目和橫向項目),已經結題但未進行結題最后公示的,仍需進行最后一次結題公示。具體公示項目清單詳見(附件4)。
四、時間安排和報送方式:
項目負責人填寫好《一覽表》后打印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同時附項目合同書中項目組成員頁和經費預算頁一份),本人親筆簽字后于2016年2月25日前上交至12幢608室,同時發(fā)電子版至741103607@qq.com。電子文檔統(tǒng)一命名為“信息公開——項目編號——財務系統(tǒng)編碼——負責人姓名——項目名稱”。
五、關于表格填寫的注意事項:
1.項目負責人根據立項合同書、任務書或計劃書,填寫“立項信息”,務必確保信息準確;以后每年進行2次的科技經費信息公開,項目立項信息原則上不能進行更改。
2.橫向項目及部分縱向項目合同中無預算要求的,項目負責人可依據實際支出情況填寫“經費預算”及“預算支出情況”。
3.合同中有預算科目,而填報的信息表中沒有該預算科目的,項目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經費預算”欄和“預算支出”欄進行修改。
4.“立項信息”和“過程信息”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如無可提供信息,寫“無”。
5、如已結題請完善填寫結題驗收信息。
六、重點注意事項:浙江省教育廳將對各高校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情況進行抽查和重點檢查,并在全省高校予以通報。對未按規(guī)定做到信息公開的,將按照《辦法》規(guī)定限制申報各級科技計劃項目,也不推薦申報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同時將停止項目經費報銷。
七、學校科技處聯系人:陳奇策 高孟
學校社科處聯系人:俞林偉
學校財務處聯系人:池一霞
八、我院科教處聯系人:吳雅芳,88002560。
附件1: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貫徹執(zhí)行《浙江省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辦法》的通知.pdf
附件2:溫州醫(yī)科大學“高級財務管理平臺”科研經費使用查詢操作指南.doc
附件4:科研經費信息公開項目清單.xls
溫州醫(yī)科大學科技處
溫州醫(yī)科大學社科處
溫醫(yī)大附二院科教處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