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藥監(jiān)局關于發(fā)布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2021年第72號),,“研究者需考慮臨床試驗用樣本,,如血液,、尿液、痰液,、腦脊液、糞便,、陰道分泌物,、鼻咽拭子、組織切片,、骨髓,、羊水等的獲得和試驗結果對受試者的風險,提請倫理委員會審查,,確保臨床試驗不會將受試者置于不合理的風險之中,,并按要求獲得受試者(或其監(jiān)護人)的知情同意。”
即日起,,我院不再承接豁免知情同意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項目,。可接受項目的知情同意書或醫(yī)院的泛知情同意書。
若使用項目知情同意書,,必須先經過倫理委員會審核,。
若使用我院專用的泛知情同意書,則不可作任何修改,。請于附件下載,。
特此通知!
附件:
知情同意書(剩余樣本)V1.0 20210902.pdf